b. 本標準規定了用靜態法測定金屬材料楊氏模量 、弦線模量 、切線模量 、泊松比 ,用動態法測定金屬材
c. 電阻應變儀術語和定義
d. GB/ T 10623 和 GB/ T 15014 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
e. 靜態法軸向引伸計標距測量試樣軸向變形的引伸計標距 。
f. 321GB/T 22315-2008橫向引伸計標距測量試樣橫向變形的引伸計標距 。
g. 軸向應變在平面內平行 于試樣軸向方向的 線應變 。
h. 橫向應變在平面內垂直于試樣軸向方 向的線應變 。
i. 拉伸楊氏模量軸向拉應力與軸向應變成線性比例關系范圍內的軸向拉應力與軸向應變的比值。
j. 壓縮楊氏模量軸向壓應力與軸向應變成線性比例關系范圍內的軸向壓應力與軸向應變的比值。
k. 弦線模量:在彈性范圍內軸向應力 軸向應變曲線上任兩規定點之間弦線的斜率 。
l. 切線模量:在彈性范圍內軸向應力 軸向應變曲線上任一規定應力或應變值 處的斜率。注 :弦線模量和切線模量適用于呈非線彈性狀態的金屬材料。
m. 泊松比低于材料比例極限的軸向應力所產生的橫向應變與相應軸向應變的負比值。
n. 動態法彎曲振動桿或管振動的方向與其長度方向垂直且處于垂直面內在兩端自由的狀態下 ,試樣的基頻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