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模
本規范規則了金屬線材改變實驗辦法的原理、符號及闡明、實驗設備、試樣、實驗程序和實驗報告。
本規范適用于測定直徑(或特征尺度)大于10mm 的金屬線材在單向或雙向改變中接受塑性變形才能及顯現線材的外表或內部缺點。
二、原理
單向改變試樣繞本身軸線向一個方向均勻旋轉360。作為一次改變至規則次數或試樣開裂。雙向改變試樣繞本身軸線向一個方向均勻旋轉360。作為一次改變至規則次數后,向相反方向旋轉一樣次數或試樣開裂。
三、符號及闡明
符號及闡明如圖1 及表1 所示。
四、實驗設備
a. 實驗機夾頭應有適宜的硬度,不一樣硬度原料的試樣應運用適宜硬度的夾塊進行實驗。通常引薦夾頭的硬度高于試樣硬度20HRC 擺布。
b. 實驗時期,兩夾頭應保持在同一軸線上,并對試樣不施加任何曲折力,不該阻礙由試樣導致的夾頭之間的長度的改變。
c. 實驗機夾頭的一端應能繞試樣軸線雙向旋轉,而另一端不該有任何滾動,但能沿軸向自在移動。
d. 實驗機的速度應能調理,并有主動記錄改變次數的設備及測量兩夾頭間標距長度的刻度尺。
五、試樣
1. 試樣應盡可能是平直的,試樣頭部夾持部位應平坦,便利夾具的夾持。
2. 可將試樣置于木材、塑料或銅質平面上,用由這些資料制成的東西矯直,或選用別的適宜的辦法進行矯直。
3. 矯直時,不允許損害試樣外表,不該歪曲試樣,也不允許對試樣進行任何熱加工處理。
4. 存在部分硬彎的線材不允許用于實驗。
5. 除非還有規則,試樣間兩夾頭間的標距長度L 應為22d 或22Ð 。
六、實驗程序
1) 實驗通常應在lOOC~350C下進行,如有特殊要求,實驗溫度應為23 0C+5 0C 。
2) 將試樣置于實驗機夾持鉗口中,使其軸線與夾頭軸線相重合。
3) 除非還有規則,可按2r/min~6r/min 的改變速度進行實驗。
4) 試樣置于實驗機后
以一適宜的穩定速度旋轉可滾動夾頭,計數設備并且主動記數,直至試樣開裂或到達規則的次數停止。
七、實驗成果
1. 當試樣的改變次數、外表及斷口符合有關標準規則時,則該實驗有用。假如試樣未到達規則的次數,且斷口方位在離夾頭2d(Ð) 范圍內,則該實驗元效。在實驗過程中,如試樣發作嚴峻劈裂,則最終一次改變次數不計。
2. 試樣的改變開裂類型、外觀描摹及斷口特征典型分類如表2 所示。